关于调整账单分期及现金易业务分期利率、账单分期业务分期期限的公告
2024-04-10


尊敬的宁波银行信用卡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信用卡服务水平,我行将自2024年5月9日起账单分期及现金易业务进行调整,具体生效时间以我行系统为准,具体调整如下:

1.账单分期业务新增支持48期和60期。

2.账单分期业务3期和6期利率调整为0.85%/期,12期及以上调整为0.80%/期,调整后年化利率(单利)约15.24%-17.49%。

3.现金易业务中,3-4期分期还本业务的利率调整为0.95%/期,5-11期分期还本业务的利率调整为0.85%/期,12-24期分期还本业务的利率调整为0.80%/期,调整后年化利率(单利)约16.84%-18.24%。

此前您已办理且未到期的账单分期及现金易业务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和信赖!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