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宁波银行信用卡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信用卡服务水平,我行将自2024年5月9日起对账单分期及现金易业务进行调整,具体生效时间以我行系统为准,具体调整如下:
1.账单分期业务新增支持48期和60期。
2.账单分期业务3期和6期利率调整为0.85%/期,12期及以上调整为0.80%/期,调整后年化利率(单利)约15.24%-17.49%。
3.现金易业务中,3-4期分期还本业务的利率调整为0.95%/期,5-11期分期还本业务的利率调整为0.85%/期,12-24期分期还本业务的利率调整为0.80%/期,调整后年化利率(单利)约16.84%-18.24%。
此前您已办理且未到期的账单分期及现金易业务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和信赖!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