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刷达标礼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核发腾讯视频联名卡的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新客户,在核卡后30天内(含)激活并完成1笔满88元的消费(不限消费渠道和金额),可领取【腾讯视频VIP季卡】1份。单客户最多可领1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权益领取有效期:首刷达标日起30天内(含达标当日)在活动页面领取。权益领取资格将于达标后以“首刷达标奖励点”形式发放给客户,有效期30天。权益领取成功后,需在30天内(含领取当天)完成充值激活。逾期未领取或使用,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发。一经领取,不可取消。
*新客户定义:首次申请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成功核发,且此前未持有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或曾经持有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但已注销同一证件号下所有宁波银行信用卡账户达6个月以上,重新核发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
二、月悦动卡礼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核发腾讯视频联名卡的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新客户,每自然月完成动卡任务,可领取【腾讯视频VIP月卡】权益。
基础任务:使用腾讯视频卡完成3笔满188元的消费
进阶任务:使用腾讯视频卡累计消费满5888元
完成以上任意任务,可领取1张【腾讯视频VIP月卡】,两项任务均完成,可再领取1张“腾讯视频VIP月卡”,每客户每月最多可领2张。奖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权益领取有效期:达标领取资格将于客户达标后的T+3日内自动发放,奖品领取有效期至活动次月底。即:2024年3月活动,需在2024年3月达标,2024年4月底前领取奖品。权益领取成功后,需在30天内(含领取当天)完成充值激活。逾期未领取或使用,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发。一经领取,不可取消。
*新客户定义:首次申请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成功核发,且此前未持有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或曾经持有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但已注销同一证件号下所有宁波银行信用卡账户达6个月以上,重新核发宁波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
*本活动消费达标任务可计入的有效消费,仅统计同持卡人名下宁波银行乐享信用卡的消费,不包括分期交易 (商城分期、邮购分期、线下 POS分期、快捷支付分期等)、预借现金、预授权、还款、退货交易、撤销交易、取现手续费、利息及其他费用。消费统计日期以消费入账日期为准,消费入账时间以宁波银行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一般月末最后一天22点后的交易会计入次月),金额以宁波银行系统记录的金额为准。有效消费交易指活动期间内发生的正向消费交易减去对应正向交易发生的退款、退货、撤销等负向交易。
三、波豆超值兑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宁波银行腾讯视频联名信用卡持卡客户可使用名下综合账户1888个信用卡波豆兑换1张【腾讯视频VIP月卡】,单客户每月最多限兑1次。
以上权益领取及兑换路径:宁波银行APP-信用卡-我的权益-腾讯视频联名卡
充值说明
进入权益页面,选择腾讯视频账号类型(手机号/微信号/QQ账号)并输入账号,点击领取按钮,奖励将自动充值至对应的腾讯视频账户(如已有腾讯视频会员,将自动在原会员期限的基础上延长1个月)。
注意事项
(1)腾讯视频VIP会员可在手机端、电脑端、平板电脑端、智能硬件端(电视端除外)使用。
(2)会员最快在领取成功后10分钟内充值到账,若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到账时间延迟,则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请核实输入的账号是否正确,如因输入账号错误原因导致充值失败,权益不予退还;由于虚拟商品的特殊性,充值成功后不支持退换或会员权益转移,兑换前请务必仔细核对充值账号,避免因充值错误造成个人损失。
(4)本权益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提供,如对权益使用方面有疑问,请拨打腾讯视频官方客服热线400-670-0700,人工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22:00,自助语音服务时间为7*24小时。
其他说明
(1)请仔细阅读活动细则。客户若对活动、收到奖励或对奖励内容有异议,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致电宁波银行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0095574反馈,以便我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2)持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恶意获取权益或优惠,若发现此类恶意行为,持卡人需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发票等法律认可的有效证明)。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本行有权采取限制登录、封禁账号撤销活动资格、积分扣除、收回礼品、取消优惠、限制卡片使用等措施,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其中恶意获取权益或优惠的形式,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几类:
①舞弊手段(如:篡改设备或位置数据等)
②非法工具 (如:模拟器、插件、外挂、机器人、刷屏工具等)
③虚假交易(如:套现等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以及刷单、刷流水等不真实的买卖行为)
④退货交易 (以活动达标为目的,通过购买产品后退货、预授权后撤销等手段,套取本行权益或优惠的行为)
⑤违法交易(如:洗钱、贩毒、走私、诈骗、贪污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3)本行提供的权益及优惠仅限持卡人本人按照指定方式使用,不得转赠,不得售卖,过期作废;如发现持卡人在参加本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经销、转卖等恶意牟利行为,或其他违反《宁波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活动规则的行为,本行享有追偿权,并取消或限制持卡人继续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
(4)持卡人若有下述任一情形: 通过上述情况恶意获取及使用权益或优惠、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对宁波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宁波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不得享受活动权益,对已取得的所有权益、优惠奖励和活动礼品,本行享有追偿权,并取消或限制持卡人继续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
(5)参与活动的卡片如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本行有权限制其参与活动。
(6)本行部分活动优惠数量、名额有限,用完即止。奖品、积分、权益等的兑换需按照规定方式和数量进行且受到时效限制,过期失效。活动规则调整和变更以宁波银行官方网站或APP公告为准。
(7)同账户下的多张卡号、同一设备、号码等信息将视为同一账户,不能重复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