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信用卡积分常见问题解答

2009-01-01 16:10:08


1. 2009年宁波银行的信用卡积分计算规则有所更改吗? 
答:没有。宁波银行汇通信用卡在所有计算积分的商户消费人民币1元得1分,境外消费1美元得8分;

2. 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兑换到我的积分礼品?
答:目前信用卡中心礼品兑换开通“电话预约兑换”及“网站预约兑换”渠道,礼品将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您所预留的地址。

3. 如果我选择邮寄方式兑换积分礼品,需要支付邮寄费用或另行扣除积分吗?
答:不需要。宁波银行将免费把积分礼品寄送至您的预留地址,不再另行扣除您的积分。

4. 我持多张汇通信用卡刷卡消费,可以将各张卡片的积分合并兑换礼品吗?
答:可以。您名下的汇通信用卡消费积分均可合并计算兑换礼品,同时消费积分不得转让他人;积分合并兑换目前只能在电话银行操作。

5. 如果我的汇通信用卡本期逾期或账户冻结可以兑换积分吗?
答:不可以。若您的汇通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账户冻结、自行注销,或处于逾期状态,均不可参加积分兑换计划。您可在偿付信用卡逾期款项且信用卡达到正常状态后,向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积分兑换。

6. 如果我的汇通信用卡到期换卡、挂失补卡、损坏换卡,那么原有的消费积分是否能够转移至新卡?
答:可以。信用卡中心将在为您补发新卡前将原有积分保留并转移到您的新卡中。

7. 我是附属卡持卡人,我的消费计积分吗?可以单独申请积分兑换礼品吗?
答:附属卡消费同样计算积分,积分并入主卡消费积分中,同时仅限主卡持卡人可查询积分及兑换积分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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