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6月7日的通知要求,各出口企业在办理网上提交待核查额度前,须先审查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比例内、来料加工超比例及其它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度,如以上五项中任何一项出现负值,不得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业务,应待后续出口可收汇额度上传,以上五项出口可收汇额度全部恢复为正值后,方可办理。